中标服务费付款要求
供应商执行付款,具体要求如下:
1、 异地供应商必须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付款;同城供应商必须通过乙类支票付款。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收款帐号信息,单位: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公园支行 ;帐号:21001631001052500522 。
2、 供应商付款帐号必须为本单位全称名头帐号(既在矿业公司备案的供应商开户行帐号)不得使用个人名头或空名头帐号付款。
3、 付款时必须在银行单据备注栏中注明“供销公司中标服务费”字样。
4、 供应商每月付款时间截止至25日,25日后尽可能不付款,有可能影响财务帐务处理。
5、 中标服务费原则上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服务费额度较大(10000元以上)供应商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入账抵扣)的,供应商须到供销公司财务驻在组向发票开具人员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书面说明,说明中应注明相关开票信息。如交款当月未提供书面说明按开具增通发票处理,跨月不予更换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