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矿业资源利用(鞍山)有限公司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环评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齐大山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
建设内容:采用“预富集-流态化磁化焙烧-磁选”工艺流程,年处理尾矿2400万吨,年产65%铁精矿220.32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鞍钢矿业资源利用(鞍山)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3591904060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中心
电子邮箱: hjk1102@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园区高能街128号
联系人:孙女士
邮编:116085
联系电话:0411-82461096
电子信箱:25037967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ouyuam.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pan.baidu.com/s/1QACHV1z9CbKRUzHErP9cCA
提取码:70f9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发邮件至250379678@qq.com申请调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为新兴联、梨花峪村等可能受影响的公众。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鞍钢矿业资源利用(鞍山)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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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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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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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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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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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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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路 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