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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鞍钢楷模” 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第三届“鞍钢楷模” 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关于开展第三届“鞍钢楷模”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文明委: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2024年工作安排,经集团文明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开展第三届“鞍钢楷模”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鞍钢宪法”精神和鞍钢红色英模文化,大张旗鼓评选表彰在新鞍钢改革发展和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干劲,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为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全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鞍钢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奖项设立

第三届“鞍钢楷模”评选设“敬业爱岗楷模”“崇德向善楷模”两类奖项,不设提名奖。获奖者可以是职工个人,也可以是事迹特别突出的集体。2019年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时代楷模”荣誉的个人或集体,直接授予“鞍钢楷模”特别奖。

三、评选标准

(一)“鞍钢楷模”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企业,热爱岗位,担当奉献,积极为鞍钢发展作贡献,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

(二)分类标准

1.敬业爱岗楷模标准: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道德,立足岗位,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攻坚克难,苦练技能本领,勇于创新创造,为鞍钢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作出重大贡献,在鞍钢集团范围乃至行业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生产岗位干一行,爱一行,长期扎根一线,始终保持旺盛的劳动热情,自觉培育和践行工匠精神,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甘于奉献、创新创造,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是职工群众公认的能工巧匠。

技术岗位:对科学技术孜孜以求,具有强烈的创新创造、攻坚克难意识,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勇攀高峰,突破了关键技术,解决了卡脖子难题,取得高水平科技成果,在国家重大课题、重点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创造可观效益。

服务岗位:热情服务、精准服务,积极主动,办事高效,以满腔的热忱、诚恳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为他人创造便利条件,赢得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赞誉。

管理岗位:术业专攻,水平高超,在生产、设备、销售、信息、财务、党群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推动本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经营业绩中表现突出、作用凸显,在“双核+第三极”产业格局构建、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践中思维开拓、敢闯敢试、担当尽责、成效显著,得到了上级组织和广大职工的广泛认可。

其他在某一岗位取得了特别突出业绩的。

2.崇德向善楷模标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培育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做谨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模范践行者,做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而甘于奉献的带头坚守者,在以下方面树立了新时代的道德标杆。

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不求回报,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助力乡村振兴,参加公益事业,赢得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或企业产生良好影响。

诚实守信: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孝老爱亲: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职工群众广为称赞。

其他在企业或社会产生重大良好反响的。

四、评选范围

鞍钢集团全体职工(包括在岗职工、居家职工,“鞍钢楷模”获得者不再参评,“鞍钢楷模”提名奖获得者可申报)。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评选活动(4月上旬)

成立“鞍钢楷模”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鞍钢集团文明办。文明办在内部媒体发布《关于开展第三届“鞍钢楷模”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二)广泛发动推荐(4月上旬-4月下旬)

各单位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公布通讯联络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职工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职工群众也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63号鞍钢集团党委宣传部,邮编:114001;电话:0412-6725522,传真:0412-6725504;钢钢好:00215129。活动组委会将把接收到的候选人情况反馈至其所在子企业统一参加推荐。

(三)遴选候选人(4月上旬-4月下旬)

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优中选优,提出拟向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各单位推荐“敬业爱岗楷模”、“崇德向善楷模”候选人名额为:鞍山钢铁、攀钢、本钢、鞍钢矿业两类奖项分别不超过5名(个),工程发展、众元产业两类奖项分别不超过3名(个),其他单位两类奖项分别不超过2名(个)。各单位要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单位内部以适当形式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同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法务等有关部门意见,确认对候选人无异议后,再向上一级推荐。

(四)上报候选人材料(4月下旬-5月上旬)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经本单位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按类别分别填报“敬业爱岗楷模推荐表”、“崇德向善楷模推荐表”,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和一寸免冠标准照;另附不少于2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各单位推荐表一式2份,于5月10日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网上公示投票(5月中旬)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报请活动组委会批准后,确定“鞍钢楷模”正式候选人,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鞍钢日报》、“摇篮鞍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同时发布网上投票方式,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网上投票。

(六)开展综合评审(5月下旬)

由活动组委会召开评审会,评审正式候选人事迹,进行现场投票。根据网上投票和现场投票结果,对照入围正式候选人最终排名顺序,确定“鞍钢楷模”建议人选。

(七)集团党委常委会审定(6月上旬)

活动组委会将“鞍钢楷模”建议人选报集团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由鞍钢集团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

(八)召开表彰发布大会(7月上旬)

召开“鞍钢楷模”表彰发布大会,对第三届“鞍钢楷模”进行表彰。

(九)集中学习宣传(7月中旬-9月底)

全媒体宣传报道第三届“鞍钢楷模”先进事迹。综合运用基层巡讲、文艺作品展演、网络平台展播等方式,开展“鞍钢楷模”学习宣传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鞍钢楷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真正推选出值得学习宣传的先进楷模。由文明委负责本单位的职工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向集团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二)严谨有序评选。评选表彰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选树推荐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鞍钢楷模”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组织学习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阵地,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主动性创造性。

(四)关爱先进典型。树立崇尚、关爱先进典型的价值导向,组织先进典型参加重要活动,彰显先进典型崇高地位。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文明委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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